被告人李爱林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5月,被告人李爱林在本市秦淮区某小区门口北侧人行道,将被害人黎某放在电动自行车锁头下方储物格内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窃走,价值人民币3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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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