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陶欢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2月,被告人陶欢酒后无事生非,在本市秦淮区某音乐餐吧,将一楼大门的两扇玻璃、吊灯和镜子等物品砸坏。经鉴定,上述物品维修价格为人民币2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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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