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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南京市秦淮区院联合两部门说“不”
2021-02-10 14:47: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全面检查涉案电子烟专营店,约谈相关经营者,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问题处置、信息互通机制,预防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近日,秦淮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教育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督促建议其履行相关职责,共同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的行为说“不”。

  检察官在工作中得知,某初中十余名学生多次违规购买电子烟,并公然在学校吸食、传播。除少量通过线上购买外,电子烟主要来源于学校附近的电子烟专卖店。虽然有“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相关规定,但个别电子烟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电子烟在“安全、无害、时尚、炫酷、芳香”等包装下,吸引了不少烟民,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这种“时髦”的诱惑,也成为“电子烟民”。作为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检察官及时联合关工委、公安机关到该学校,对涉事学生及其父母进行集中帮教。同时,联合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专项行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周边实体店进行检查,并约谈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强调销售时采取有效的年龄核验措施,对发现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违规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中学对应成立工作小组开展“预防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题宣讲,通过召开班主任及家长代表座谈会、查看视频监控、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指导各学校开展问题排查和隐患整改,发现电子烟违规生产、宣传、兜售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引导其合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强化宣传教育,在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教育局共同努力下,辖区中学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不良行为得到控制,“预防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观念得以增强。

  编辑:陈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