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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仅有3天到期,律师却因疫情无法赶到,检察官决定……
2021-08-16 10:01: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案件离到期仅有3天,湖南籍律师接受了家属的委托,却因南京疫情原因,无法与犯罪嫌疑人确认代理关系,异地阅卷难以实现。面对这样的困境,秦淮区检察院积极作为,通过省、市、区三级案管部门联动,与公安机关跨单位协作,优化律师阅卷服务,降低了疫情期间接触风险。

  战"疫"期间,检察服务"不打烊"

  近日,秦淮区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收到一份来自湖南的律师异地阅卷申请。经了解,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江宁区看守所,江宁区当天有多个中高风险地区,律师到达江苏省张家港市后止步难行,无法短时间到南京与嫌疑人确认代理关系。

  案件3天后就要到期,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利刻不容缓,秦淮区检察院立刻向南京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请示,征求指导意见。南京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积极部署安排,并向省院案管汇报遇到的特殊情况。

  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

  在省、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秦淮区检察院通过江宁区检察院案管部门,联系江宁区看守所,由看守所公安民警进监区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其家属的委托,得到犯罪嫌疑人的确认。

  案管部门同步跟进落实,联系律师所在地的张家港市检察院,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检察机关内网邮箱将该案的全部电子卷宗传输至张家港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现场审核律师阅卷所需材料后,提供全部电子卷宗,律师在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前完成了异地阅卷。

  编辑:陈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