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镇海涉嫌诈骗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吴镇海谎称自己可以承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客运业务,向被害人崔某提出合伙经营上述客运业务,并以购买客运车辆为由,在被害人崔某处借款共计人民币204640元。在取得借款后,向被害人提供伪造的客运业务承包合同、收据等。后被害人崔某发现无法开展上述客运业务,向被告人吴镇海索要欠款,被告人吴镇海在退还人民币16万元,拒不归还其它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