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兆网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陈兆网在南京市秦淮区,窃得被害人陈某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3765元。当晚,被告人陈兆网在某小吃店门口,窃得被害人柳某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1527元。
被告人陈兆网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陈兆网在南京市秦淮区,窃得被害人陈某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3765元。当晚,被告人陈兆网在某小吃店门口,窃得被害人柳某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15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