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士怡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9月8日至9月14日,被告人袁士怡暂住在本市秦淮区刘某家中,使用事先知道的密码,多次盗用刘某支付宝借呗借款人民币,共计窃得人民币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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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