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季莹莹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8月,被告人季莹莹在南京市秦淮区某服装店趁人不备,窃得店内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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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