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12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王伟华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倩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宗康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林平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经2023年12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王伟华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倩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宗康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林平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