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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崖之上”,伸出手拉“边缘少年”一把
2021-05-19 10:08: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她们俩本来也是朋友,最近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就在教室里面打起来了,下手还不轻。”近日,秦淮区某中学老师向检察官介绍班级情况时,对此行为表示很担心。

  检察官了解到,小芳和小莉是同学,平时关系也不错,多次口角后,小芳一时恼怒,在教室内推搡、掌掴甚至脚踹小莉。老师发现及时制止了小芳的继续行为,了解事情原委后,对小芳进行了批评教育,第一时间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这种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可能会发展为校园欺凌。防范校园欺凌不能有模糊地带,一旦发生坚决“零容忍”。秦淮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关工委及时介入事件,联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的专题活动,点线面全方位开展不良行为临界预防,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对被欺凌的学生不仅在身体上造成了严重侵害,更严重的是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潜在的长期损害。”在法治课上,检察官详细跟同学们解释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和危害,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教育他们要增强法治观念,知敬畏、存戒惧。

  在对家长的约谈中,学校向涉事学生的家长通报了事件的经过,并对小芳做出的处分进行了详细说明。检察官和关工委老同志安抚了小莉家长的情绪,提出密切关注她的身心健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建议;向小芳家长普及了校园欺凌相关知识,告诫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管教,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树立良好家风,与学校、社会为平安校园建设形成有效合力。

  小芳家长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表示要认真检视自己,用言行教育、影响孩子遇事不冲动不莽撞,不恃强凌弱,学会团结友爱,尽全力帮助孩子顺利渡过处分考察期,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同时,检察官建议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及时发现研判校园欺凌线索苗头,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别于违法犯罪行为,又有别于偶尔的错误行为。如果放任不管,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发展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秦淮区检察院从小线索、小切角入手,关键时候拉一把站在“悬崖之上”的孩子,避免其行为和心理偏差向“更大的恶”发展,用更多的关爱去教育、帮助、温暖他们,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成长。

  编辑:陈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