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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3-05-24 12:23: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

  两地检察机关扎实做好异地协作配合,联动履职,为未成年人落实临时照护、指定新监护人,并联合对新监护人开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共同保护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王某乙、王某丙救助保护案——异地协作配合

  共同保护陷入困境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甲于2013年、2015年与他人先后未婚生育女儿王某乙、儿子王某丙,后在原籍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独自抚养两名子女。2021年10月,王某甲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羁押于长宁区看守所。负责照顾王某乙、王某丙的保姆得知王某甲被抓获后于同年12月5日将两名未成年人从南京带至上海长宁区华阳路派出所后失联,华阳路派出所立即联系街道未保站,华阳路街道未保站通过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向长宁区检察院移送该困境儿童保护线索。

  二、家庭教育指导做法与成效

  (一)协作落实临时监护。长宁区检察院接到该线索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王某甲涉嫌严重犯罪且拒不认罪,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立即会同公安、民政、街道对两名未成年人落实临时照护,并启动近亲属调查工作。王某甲称孩子生父不在内地生活,无法提供联系方式,仅能提供孩子外祖父母王某丁、祝某某的联系方式。经与王某丁、祝某某联系,二人以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解决孩子户口、就学问题等理由拒绝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此,长宁区检察院向二人释法说理,引导其充分考虑家庭亲情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同时,依托长三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对接秦淮区检察院,为其解决心中顾虑。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向秦淮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为两名未成年人落实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在王某甲拒绝提供子女出生日期、医院的情况下,根据细节排查出王某乙、王某丙的出生记录。后秦淮区检察院协调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为二人办理了户口登记并联系学校入学。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引导下,王某丁、祝某某同意对王某乙、王某丙临时监护。2022年元宵节前,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将王某乙、王某丙护送至外祖父母处。(二)联动开展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因王某乙、王某丙入校就学、申领补贴手续均须监护人办理,2022年8月9日,王某丁、祝某某向秦淮区法院申请撤销王某甲监护人资格,指定其二人为监护人,并于次日向秦淮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同时请求长宁区检察院配合调取证据。两地检察联动调查评估后认为:王某甲长期不为子女办理户口、不安排子女就学,被羁押后既不妥善安排子女临时照护事宜,也不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相关情况、刻意隐瞒子女出生信息,致使子女陷入危困状态,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较长时期内不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条件。王某丁、祝某某经有关部门救助帮扶后,已具备抚养照护能力,且两名未成年人均表示愿意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王某丁、祝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期间,两地检察机关就是否支持起诉联合召开远程视频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人民监督员及民法专家的意见后作出支持决定。2022年11月17日,秦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王某甲监护权,指定王某丁、祝某某担任两名儿童的监护人。(三)协同开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王某丁、祝某某与两名未成年人从未共同生活,开展生活照顾和家庭教育都面临困难,上海、江苏检察机关启动跨省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宁区检察院对王某甲进行入所谈话,深入了解两名未成年人的病史、爱好、特长、成长经历、教育程度等情况,制作《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提示清单》移送秦淮区检察院,并与秦淮区检察院联合为王某丁、祝某某靶向定制“3+6+长期”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即3个月线上随时沟通线下随时回访、6个月定期回访、长期关注的全程跟踪模式。检察机关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为老人定制科学育儿方法、亲子沟通技巧等辅助课程,对两名未成年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引导祖孙建立双向亲情链接、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修复母亲犯罪带来的心理创伤;联合社区卫生所,帮助两位老人科学处理孩子过敏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聘请儿童督导员定期上门,协助老人开展课业辅导,并邀请祖孙共同参加社区亲子活动。长宁区检察院定期线上回访,秦淮区检察院随时上门回访,及时处理祖孙相处中的问题。经回访了解,现王某乙、王某丙与王某丁夫妇相处融洽、情绪稳定,在校表现突出,已获近十项荣誉奖状。

  三、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非本地户籍困境儿童监护监督案件时,应当加强办案地与户籍地检察机关的联动履职,通过异地协作为未成年人落实临时照护、指定新监护人,并联合对新监护人开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制定针对性的教育指导方案,委托专业组织、人员协助落实,帮助、督促其更高质量履行抚养教育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编辑:姚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