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晓璐涉嫌诈骗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吴晓璐在明知自身在网贷平台等处有大量欠款无力偿还,且已经向被害人顾某多次大量借款仍未偿还的情况下,仍向被害人顾某、钱某编造合作经营绿化园林工程等项目分取利润等多个虚假事由,骗取被害人顾某钱款人民币51.5万、钱某钱款4.32万元,用于偿还网贷平台等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