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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4-03-27 16:29: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各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充分履行职责,奋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秦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3件951人、审查起诉案件1430件1921人;依法批准逮捕845人,同比上升26.12%,提起公诉1659人,同比上升4.14%;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0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109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5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围绕大局司法为民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全能神专案,起诉7件11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1人,起诉17人。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84人,起诉519人。严惩黄赌毒犯罪,批捕115人,起诉216人。在办理公安部指定管辖的非法改装火药射钉枪系列案件中,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明确定案思路,提起公诉14件16人。办理了全市首例贷款服务公司骗取中介费案、非法获取并出售市人社局1300余万条社保信息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利用帮助拍卖收藏品诈骗老年人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以及利用虚假股指期货交易平台诈骗、冒充苹果账号用户诈骗等新型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中央领导关注的南京应用技术学校虚假招生骗取国家免学费补助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加强监检衔接,与区监察委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受理移送案件9件10人,批捕6人,起诉8人,实现办理程序无缝对接。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攻坚年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重大案件、重要问题向区委和上级机关汇报,争取支持。与公安、法院建立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数据交换、信息互通工作。按照“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31件115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55人,法院已判决10件20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1案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3案17件72人,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8条、“保护伞”线索19条,制发检察建议2份。认真落实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依法办理了督导组交办的倪俭和等40余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对2018年以来已办和在办的九类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等416件案件“回头看”,全面摸排黑恶线索,破网打伞。紧扣“打财断血”重点,督促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及时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措施,共查封、扣押银行账户资金220余万元。办理的高尚等13人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案被市检察院评为2019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助力。针对辖区金融业集聚的特点,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金融犯罪案件批捕104件126人,件数同比增长62.5%,起诉74件133人,件数同比增长48%。依法办理了涉案数亿元的百善健康、东信资本、高润资产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非法集资类案件。把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处置辖区内涉众性经济案件引发的集体访138件2541人次,做好355名“易租宝”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登记量占全区总登记人数的三分之一。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了解脱贫工作的重点难点,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2.8万元。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发现线索49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人,起诉41人。针对友谊河治理后水质长期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的情况,以检察建议方式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河道治理巡查力度。

  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护。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作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持,严厉打击侵犯企业产权、妨害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批捕8人,起诉12人。开展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2人被依法变更羁押措施取保候审。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针对企业违法发包、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等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市首次对犯罪单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促进检企良性互动。

  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贡献检察力量。自觉扛起维稳责任,积极推动解决群众诉求,减少矛盾上行,窗口接访333件2871人次,件数同比增长86%,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2件。全力以赴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梳理、掌控的案件建档造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应排查尽排查,排查出的重点案件逐案制定处置预案,做到底数清、零增量、一案一表一分析一举措。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集体访的稳控与处置工作,争取支持,联合答复、接访41次。

  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的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保护救助6名未成年被害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向1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犯罪记录封存20人。依托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次,受众近15000人。作为全省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业务试点单位,与区法院会签文件,建立对涉及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实行诉前互通交流、诉中权益保护、诉后联合回访的全程监督维权机制,妥善解决三件家事案件。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进校园法治安全建设,与2个社区和3个学校签订共建协议,16名检察官担任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办理的全国首例支持起诉对原监护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获评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全力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43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规范登记、及时分流、快速流转、七日答复,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访128件次,促进矛盾化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提前介入新街口金鹰失火事件,并以检察建议形式建议该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助力企业安全发展。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社会治理的风险点。在办理两起网络贩卖危险化学物质造成二人死亡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中,督促公安机关追查危险物质流向,避免影响社会安定,并就监管问题形成分析报告被省委办公厅采用。

  二、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深化改革强化监督

  依法监督刑事诉讼活动。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依法不批捕143人,不捕率14.47%,不起诉100人;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3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3人,其中,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加起诉22人,同比上升1000%;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同比上升21.4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针对危险驾驶案中血样提取、呼气酒精检测等程序存在的瑕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与交管部门会签文件,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程序,得到市委政法委、市交管局的肯定。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联合区司法局和南京监狱,组织35名涉黑涉恶及严管矫正罪犯参观南京监狱,进行现场教育并集中授课。针对区看守所羁押人数严重超标等监管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分流、加快流转等建议,得到采纳并整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的工作部署,深入辖区17个基层派出所,核准全区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基础数据、身份信息等情况,针对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问题发出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主动与区司法局联系,配合对全区340余名符合特赦条件的对象开展调查,5名罪犯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特赦。监督司法执法机关收监执行活动不当的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47件,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其他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纠正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4件,公安全部立案。深入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专项排查,摸排线索百余件,就7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摸排案件线索161件。积极参加辖区小餐饮专项整治提升活动,针对媒体报道的水平方“外婆家”厨房存在相关食品安全卫生隐患的线索,迅速介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一早教机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食品安全的隐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本区开展早教机构规范运营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一中医诊所非法行医、冒用执业医师名章等违法违规行为,向区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职能部门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侵害公益领域“等”外检察公益诉讼,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11件。针对一起醉酒后驾车造成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朝天宫门前牌坊损坏的事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与文物主管单位加强联系,指导协助完成修缮工作。在全市首创食药品、环境类刑事案件“一案双移”工作机制,拓宽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严防案件线索流失,成功立案14件。

  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设机构,按照业务类别、案件罪名等要素,将内设机构重新整合为八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实现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有机融合。积极落实“捕诉一体”改革,设置办案组,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及选升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全省逮捕案件规范化审查试点单位,制定本院工作意见和方案,制作相关文书,探索流程,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集中听取意见程序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牵头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值班律师问题,促进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运行。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该制度1085件1374人,分别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85.1%、78.6%。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208件461人,同比下降4.59%,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92件270人,同比下降8.9%,结案率达87.54%。

  三、党建队建相互融合,厚植根基提升公信

  注重党建引领强化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举办微党课,开展歌唱祖国和“我向祖国宣誓”活动,积极借助“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警赴梅园新村纪念馆、清风园、“红色秦淮”党性教育专线等地参观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院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建工作布置会,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积极争创区星级党支部,1名干警被授予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开展纪念“五四运动”演讲比赛,寻访革命老战士,追寻红色记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新成效、改革新成果和队伍新形象,获“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小课堂”培训56期,组训3709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22期。调研成果丰硕,获全市“调研工作组织奖”,课题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干警在江苏省法学会刑诉法研究会年会上作交流发言。2名干警参加全市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均获奖,其中一名位列全市第一。1名干警获全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警家属连续第19年签订廉洁文明家庭承诺书。对2018年以来的涉案款物、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情况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党组研究经费支出、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64次,履责记实信息平台记录集体履责600条,个人履责1230余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27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8人次。

  自觉加强内外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专题报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落实好人大代表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增强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全面强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微博微信等多个途径,公开法律文书120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54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09条。在各类媒体发稿340篇,集群网站在全省基层院中排名前十。接待律师阅卷801人次,同比上升27.34%,主动向391件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推送程序性信息711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全院11个联络小组通过登门走访、电话交流、短信联络等多种形式与101名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研讨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座谈评议,听取意见。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成绩属于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履职的成效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理念、检察人员的专业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化“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聚焦“特而精、最南京”目标追求,突出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工作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持续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围绕发展大局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更加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紧扣区委部署,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将保护民营经济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精神融入具体办案和服务中,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继续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重点任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二是围绕和谐稳定输出高质量检察产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部署,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破网打伞”为主攻方向,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中央要求、法律规定、司法政策与案件实际有机结合,严格依法办案,防止人为拔高或降低认定标准,坚决查明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重大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三是围绕公平正义强化高质量法律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规范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全面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带头办案要求,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继续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化,加快推进派驻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中问题的解决。

  四是围绕人民满意打造高质量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建设,持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丰富和充实“小课堂”。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奋力推动秦淮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姚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