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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4-03-27 16:32: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围绕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辖区疫情防控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一体化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一年来,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5件554人、审查提起公诉案件932件1449人;依法批准逮捕456人,提起公诉1207人;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8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件、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41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3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

  一、奋勇担当服务大局,提升检察贡献度

  主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迅速成立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惩治涉疫犯罪,共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案件12件14人,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做好内部防护的同时,积极参与辖区疫情防控。先后组建三支由136名党员干部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突击队,参与辖区14个社区的防疫工作,累计执勤129天3300余人次,诠释检察担当,多个街道先后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在参加社区联防联控志愿工作中,针对安全隐患发出加强温度计使用数量和准确性、废弃口罩集中丢弃处理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筑牢安全“防护墙”。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秦淮”建设,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审查起诉14件18人;严惩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查起诉286件402人。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贩卖毒品大麻案、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辖区首起网络“套路贷”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封建迷信犯罪,提前介入“精神传销”诈骗案,批准逮捕9人。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保持专项斗争韧劲不松、势头不减、力度不变,批准逮捕2件8人,提起公诉14件123人。办理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倪俭和等61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英世雄等1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等一批大要案。制定本院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清单、工作清单,规范工作制度。坚持“清积案”和“办现案”两手抓,全力推进“六清”行动。逐案与法院沟通,达成共识,涉黑恶案件均诉至法院,实现“清到底”、“清干净”。紧抓涉黑恶案件“回头看”、“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黄赌毒”等案件专项排查活动,及时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制定本院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办法意见,形成公检法协作机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清理违法犯罪市场主体的协作意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撰写的“套路贷”案件调研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护航金融安全。金融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9件50人,提起公诉103件176人,件数同比增加49.28%,办理了金额超二百亿元的“365易贷”特大非法集资案。积极宣传、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市场监管、行业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区公安分局开展专题培训,进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强化预警防控。履行主导责任,将14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定性改成集资诈骗,做到不枉不纵。本院被评为全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先进集体。

  保护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深刻认识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中涉企案件办案的最新政策,制定本院服务保障十条工作措施。出台《检察机关服务白下高新园区十一条》意见,规范服务园区内容和措施。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共同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室”,优化涉企司法供给。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提起公诉10人,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决落实各级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文件精神,对涉企案件落实好“少捕少押慎诉”要求,防止入罪即诉,涉企案件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4人,释放司法善意。全体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走访调研辖区内11个产业集聚区,发放检察机关“疫情类犯罪”宣传手册,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困难,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排忧解难。对检察职能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反映,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让企业感受到检察温度。

  二、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常态化开展另案处理、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刑拘未报捕未提起公诉、经济案件挂案等专项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4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14人,其中,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加提起公诉1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养老金违规发放专项检查,筛查出41名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纠正金额达27.8万元。对近三年来保外就医人员进行排查,1人被法院收监执行,13人入矫进行社区矫正。全面梳理2019年度区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执行情况,对1000余名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归类填报。与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指导意见,规范未羁押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后刑罚交付执行工作。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监督活动,将6名罪犯收监。联合区司法局矫正管理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大会,7月1日,《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后,本院对辖区12家基层司法所社区开展矫正巡视检察,实现313名社矫对象的检察全覆盖。

  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改判65件(含去年结存);加大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查办虚假诉讼案件5件。充分运用高度智能化的数据库,重点排查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发现24件案件线索,审查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面贯彻《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立案39件(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4件。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26件,积极探索停车泊位设置领域侵犯公共利益案件的办理,通过实地调查,密切关注公共路权保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以及探索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做法均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司法为民厚植民心,回应群众新期待

  督促防范安全生产隐患。以安全生产为着力点,着重加强消防安全、危房维修安全、电梯安全等隐患的排查防范。关注安全生产方面的公共隐患,走访多个社区排查,多次参加区危房消险专项工作会,加强与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危房消险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推动公共安全领域多年积压问题的解决,主要做法被评为秦淮区2020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之一。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审查逮捕3人,提起公诉24人。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聚焦防治窨井“吃人”事件,针对辖区内部分窨井盖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推进对重点区域窨井盖集中改造,完善防护措施,形成常态化管理。针对媒体报道的斯亚首府顶层违规建房问题,积极介入,提出建议督促履职。

  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完善与区监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优化监检衔接,受理区监委移送案件13件14人,审查逮捕10人,提起公诉14人,办理的挪用资金案被评为全省职务犯罪精品案例。严厉打击经济适用房领域贪污腐败,办理经适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2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制发八项检察建议,切实保障民生。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完善性侵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公安机关在本院建议下设置专门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伤害”。对性侵未成年人的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其中2名培训教师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向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犯罪记录封存13人。与辖区社会机构达成委托帮教协议,将社会力量引入家事教育,强化帮教效果。共向辖区15所学校派驻25名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32次,受众2万余人。克服疫情期间见面难的影响,运用网络开展“云坐诊”,监督防疫期间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举办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首次采用网络视频形式与中小学生开展线上交流互动,增进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获得高度评价。

  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6件,发放救助金9.7万元。与区司法局会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意见,加大对损害农民工、低保、低收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支持提起公诉力度,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6件。

  四、防控风险源头治理,助力治理现代化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修改的刑诉法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院围绕“认真抓好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适用”目标,努力做到“应适用尽适用”。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797件1152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人数的88.41%,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746人,法院采纳724人,占提出确定量刑建议人数的97.05%。制作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指引,规范认罪认罚流程,被全市推广。统计分析近三年常见罪名判决情况,提高精准量刑能力。建设值班律师工作站,共有849人次律师轮流驻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坚持打击犯罪又注重修复社会关系,依法不批捕83人,不起诉93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窗口接访146件1440人次,其中,集体访80件1296人次,检察长接访86件997人次。挂牌成立刑事和解室,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6件。全面细致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对重点集体访案件逐案确定解决方案,圆满完成各重大节点安保维稳任务。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来信189件,严格践行“7日内程序必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要求,回复率100%。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工作,做到“应听尽听”,举行听证21次,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综合运用诉讼与调解职能,结合法理与情理钝化矛盾,成功办理的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被评为秦淮区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助推中心城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编写《民法典》宣传册,检察长带头走进社区宣讲《民法典》,提高群众法治观念,用《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加强办案中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的分析,制发6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治理现代化。针对辖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采集盲区,向区民政局发出建立系统排查、完善保护救助部门协作机制的建议,推动困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帮助寺庙完善法宝流程管控机制,保障佛教正常传播秩序。积极推进“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87名干警下沉到83个社区网格,宣传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体察社情民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入选全市政法网格员典型案例3件。深入调研,综合分析辖区五年犯罪态势变化并提出精准建议,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五、坚定信念锻造队伍,适应履职新要求

  加强政治建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提出的问题,制定36条整改措施,向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34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本院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出台进一步加强微信及其他社交账号管理的意见,加强全体干警职工网络行为管理。开展三期全院政治轮训,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成机关党委委员增选、支部改选、支委增补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提升综合素能。落实“融培训”机制,开展“小课堂”培训30期、线下培训23期,线上培训16期,累计参训2700余人次。院团支部获评秦淮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两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监管员”、“优秀数据管理员”。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开展职级晋升、干部选任工作。微电影获第十五届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教育活动优秀奖,被省委组织部通报表彰。

  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上级工作指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开展涉案款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利用检察权违规违法收费、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违反任职回避等专项督察,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的落实,做好记录填报,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本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情况,开展三次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感受检察为民服务新方式。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在全市率先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监督案件审议,并制定监督检委会审议案件流程图,提升司法公信。发挥检务公开效能,公开法律文书79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007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39条,在各类媒体发稿161篇。接待律师阅卷512人次,主动向268件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505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比,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司法办案的理念、能力还有差距;二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检察履职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服务民生的举措还不够务实;三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抓牢抓细;四是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时代的新要求,智慧检察水平还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按照区委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秦淮高质量发展上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检察工作的高水平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继续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作为重点任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协调配合。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重大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

  二是以更大力度主动为民司法。刑事检察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民事检察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特别是涉及“套路贷”案件的民事诉讼,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民事监督能力;行政检察着力解决一些长期案结事不了、有实质性化解可能的案件;公益诉讼检察对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公益保护探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保障美好生活环境;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突出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先进成果,更好服务检察办案。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检察监督。树立服务大局、保障权利、客观公正、平等保护、审慎谦抑“五大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坚持在办案中监督,运用政治、法律和检察智慧提升监督质效。认罪认罚从宽做到“应用尽用”、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不起诉权。继续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工作,推动各项机制融合,释放改革活力。

  四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根据中政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力整治问题,确保富有实效;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党组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办案团队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求极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执行过问或干预办案登记报告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和案件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利剑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服务区域中心工作,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为谱写秦淮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姚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