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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训诫+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令,重拾爱的方式
2021-05-11 09:12: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我们吵了一架,他便出去和朋友一起住了……”

  “他和朋友一起在学校附近合租……”

  “我们家在外地,平时她自己在南京上学,我们也管不到……”

  当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抚养教育情况时,家长们这样说。

  近日,秦淮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多名未成年人以“仙人跳”的方式索要他人财物,致使他人受伤。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小的只有15岁。涉案的孩子们长期在外居住,脱离父母监管,成群结伙地沉迷玩乐。

  他们的背后,是忧心忡忡的家长们。

  他们或忙于生计无暇教育,佛系放养给钱了之;或溺爱子女疏于管教,对孩子的交友、学习、生活不了解;或任凭孩子野蛮生长,放任自流……导致孩子由喝酒、旷课、酗酒等不良行为,逐步发展成打架斗殴、吸食笑气等严重不良行为,甚至参与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们关注到这些家庭存在的共性问题:家长疏于管教、监护缺位。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与家庭教育的缺失密不可分。教育孩子,父母责无旁贷。

  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秦淮区检察院联合关工委、公安机关对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们进行训诫,给他们“醒醒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引导家长们正视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唤醒他们的监护职责意识。

  检察官组织家长们观看省院制作的《青春正步走》系列之《港湾》法治教育片,开展亲职教育,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方式不当、亲子关系破裂对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影响,引发家长们对改善亲子关系的思考,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以身作则、改善教育方式、陪伴关爱孩子的重要性。

  秦淮区检察院向涉案的7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督促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进行合理管教,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一份督促监护令,七分是命令,三分是嘱咐。

  家长们表示将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规定及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全面教育,也离不开司法机关的综合保护。秦淮区检察院通过检察训诫、亲职教育和督促监护令的模式,引导家长担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陈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