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跟班学习日记】张倩:“未检新兵”跟班学习二三事
2021-04-30 11:32: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跟班学习对象:刘艳,栖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左一)

  跟班学习人员:张倩,秦淮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左二)

  今年3月底,我作为跟班人员参加南京市检察系统“对标先进促担当 创新实干促发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我的跟班对象是栖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艳。刚确定下来跟班名单的时候,欣喜又紧张。刘艳检察官作为全省未检业务竞赛第一名参加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同时,她还是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南京市检察综合业务能手、区三八红旗手……同在未检条线,我这个“未检新兵”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好好学习“未检之道”。

  跟班学习两周,只叹意犹未尽,不虚此行。仅以几件“小事”,记录跟班学习期间的感受体会。

  一本做满标记的刑法工具书

  初见刘艳检察官,俊俏的脸庞,正气干练而又热情真诚。第一次见面,就注意到她办公桌上一本破旧得有些醒目的《刑法规范总整理》,翻开这本书,我不由得感叹全国未检标兵不仅是案件“喂”出来的,实践“炼”出来的,基础更是法条“啃”出来的。随便翻到一页,都是各种颜色的标记标注,而且这样做标记的书在刘艳的书架上不止一本。对此,刘艳检察官解释道:“之前调去其他部门,去年又重回未检的时候发现未检工作的变化很大,要求更高了,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节奏。”

  在一次跟随刘艳提前介入案件过程中,她指出公安的一份立案前制作的笔录的证据效力及证据转化问题,并随即引用了《刑事审判参考》中的案例,其专业性令我钦佩。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熟悉法律规定是基础,《刑事审判参考》、《刑事司法指南》,各类有大量干货的宝藏公众号都是提升专业素能的重要途径。

  栖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司法社工组成,是该院最小的部门,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专业性一点也不赖,领导有力、分工明确。部门配置的两名司法社工都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可以参与社会调查、帮教、亲职教育等工作,未检工作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检察工作,80%的工作在案件之外,涉及一些专业性强的事项应当吸纳专业智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跟班期间我参与了栖霞院未检部门的一次科室会议,对刘艳检察官敏锐的未检工作嗅觉、有条不紊的逻辑思维和精准凝练的语言表达印象深刻。会议时长仅仅十几分钟,但十几项内容的传达与布置却简明清晰:教育整顿工作本周内容安排、某案件提前介入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某监护侵害案件对被害人进行救助计划、辖区内“事实酒吧”的实地走访及与市场等部门对接工作、某聚众斗殴案件中的分级处遇及该案典型案例培育意识、法治进校园等等。她的安排繁简得当、事先规划、提高效率、有效执行,这些都是我要修炼的基本功。

  “要求严惩校园欺凌者!”一名情绪激动的某中学学生家长出现在院内接访大厅,刘艳检察官带着我前去接待。她首先问询孩子目前的状况,得知了孩子没有受到身体创伤、挫伤,基本不涉及刑事案件,刘艳又细致耐心地听取并且记录了该家长的诉求,安抚情绪、释法说理,在这些常规动作结束后,又联系区教育局、涉事学校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情况、有无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学校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处置方案等等。刘艳与栖霞区检察院关工委、公安机关、教育局等联系,提出召开一次双方学生、家长在内的协调会,并且就学校应当加强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群众之事无小事”、”孩子的事更是天大的事”,一次接访的过程之后衍生出的工作,诠释了一名检察人、一名未检检察官的担当和爱心。

  跟班学习期间,我协助办理了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案。两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在他人纠集和唆使下参与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后果。一方面,两名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谅解等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另一方面,两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是持械聚众斗殴案,案件具有加重情节。起诉还是不起诉?如果是不起诉是作相对不起诉还是附条件不起诉?刘艳询问了我的意见。“持械聚众斗殴,法定刑在3年以上,不过本案中两名嫌疑人虽然参与了持械聚众斗殴,但此案系他人纠集,参与殴打被害人时,这二人均未使用械具,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是不是也可以作附条件不起诉。”我显得没有底气地回答道。刘艳肯定了我拟作不起诉的想法,她提出,本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案发后至案件审查起诉这五年的时间,公安机关也出具了五年来二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适用相对不起诉更为妥当。她还提出,基于本案具有持械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存在,可以举行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评议意见,最终作出决定。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听证会采用不公开程序进行。在听证会上,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训诫。听证会快结束的时候,我看到两名犯罪嫌疑人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还说道:“年少时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现在刚刚结婚,只想着好好工作生活,以后也会教育自己的孩子学法守法、向上从善。”

  在沟通过程中,刘艳检察官谈及曾经办理的一个21名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的案子。她一方面奔走于公安机关、学校之间,为孩子们争取回到校园的机会;一方面穿梭在家庭、社区之间,与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朋友交谈,深入了解每个涉案人员的性格特点、生活状况,试着从根本上改变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她联合司法社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扭转错误认知;联合南京大学专家创新社会调查模式,为所有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帮助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回归社会。该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首批成功帮教的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犯罪成因非常复杂,但都与家庭有关,特殊的人生际遇、家庭变故慢慢会演变成未成年人心中的一个结。我愿意多花一些时间和心血,解开那个结,这比简单的一诉了之效果要好。”刘艳检察官说。是的,未检工作是充满温度和司法善意的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迷途的孩子走上正路,在孩子们的心里播撒法治的种子,这些即是未检人的使命。

  跟班结束,刘艳检察官还送了我一个“大礼包”——她整理的当年备考未检竞赛的一系列资料,让我备受鼓舞!非常感谢拥有了这次机会,对标先进、找到差距、补齐短板。今后的日子我会带着学习之心反思、反省,带着求真之心追索、探求,相信“坚持好当下,梦想就会如约而至”。

  编辑:陈佩琪